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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无缘无故单方面降低工资,合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5-11 22:36
标题: 公司无缘无故单方面降低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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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不少企业都受到严重影响纷纷都开始研究如何节约成本。大家知道如果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对劳动报酬的数额作出明确的规定的。但有时候公司会无缘无故单方面降低工资,那么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1、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际上,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约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降薪的权利,还是以调岗为由,均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决定降薪,否则劳动者是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克扣的工资的。

用人单位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以下三点: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该种“工作任务”应当是可以量化并考核的,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考核细则”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3.劳动者被调岗后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企业调整工资的另一种情况即是企业根据效益情况对工资进行普遍调整,这也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调高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增加义务的单方承诺,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纠纷,应当是合法的。

另一种则是降低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削减义务的单方要约。

企业降低工资的行为还必须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履行协商程序,没有出台调整工资方案,也没有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员工,更没有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该项工资调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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