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必要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网    时间: 2020-6-14 21:19
标题: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必要程序


(, 下载次数: 352)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