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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产交易的契税有缴纳期限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5-21 22:43
标题: 房产交易的契税有缴纳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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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房屋交易时,一般要缴纳房屋契税的,房屋契税是按一定的税率收取的,而税率是3-5%,具体是多少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确定,那么民法典中房产交易的契税有没有缴纳期限?

一、民法典中房产交易的契税有缴纳期限吗

进行房产交易时,契税缴纳是有期限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下列转移方式,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㈠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者作价投资、入股的;

㈡以获奖、预购、预付集资建房款或者转移无形资产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㈢建设工程转让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

㈣以其他方式事实构成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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