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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间借款约定利息,可以提前还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5-28 21:50
标题: 民间借款约定利息,可以提前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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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三年前向当地一位老板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借期三年,年利率若干。张先生借款第二年就已经具有还款能力,希望可以提前还款,但出借人不同意,称提前还款必须同时支付三年的利息。想问一下,提前还款是否可以只支付实际借款期间的利息?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根据民法典第530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677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之规定,张先生的还款行为不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返还借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张先生可以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限支付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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