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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起哄怂恿他人跳桥,怎么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5-31 20:53
标题: 男子起哄怂恿他人跳桥,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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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做一个冷漠的旁观者也就罢了,还想当帮凶,在有人跳楼、跳桥等绝望的时刻,还要起哄“快跳啊”。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做法,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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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凌晨在广西百色,一年轻男子酒后想不开,站在一大桥护栏外。民警到场劝阻开导年轻男子时,一名路过的男子覃某却不断用言语刺激年轻男子。他还大声喊道:“跳下去会有人捞你!”年轻男子听后,突然情绪激动,不顾民警劝阻,纵身便跳入河中。所幸民警及时下河施救,年轻男子并无大碍。而民警救人时手肘不慎被刮伤。事后,覃某因起哄怂恿他人跳桥,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寻衅滋事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这些起哄者的行为显然已经扰乱了社会秩序,干扰了正常营救,极大地刺激了意欲轻生者,与滋事并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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