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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该长点心了!租赁合同不是当事人签字,风险说来就来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5-31 21:11
标题: 该长点心了!租赁合同不是当事人签字,风险说来就来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5-31 21: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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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做生意都要用到租赁合同。


有时因为当事人不在场,直接会让他人帮忙代签。

当租赁合同上的签名并非当事人,无形中也增加了许多潜在风险!

下面这家购物中心就栽在类似的事上。

01 合同非本人所签,违约金拿不回
购物中心因为和李总相谈甚欢,双方达成合作,并约好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结果当天,由于李总有事,直接委托朋友代签了合同。

购物中心想着反正对方带了保证金,直接就给了铺位。

没想到的是,租赁期内,李总只付了管理费、水费、电费,拖欠租金以及其他的各项费用。

由于李总经营经验不足,很快就打退堂鼓,不再继续开业经营。

购物中心多次催缴租金和其他费用,李总总是拿各种各样的借口搪塞。

为此,购物中心只好告上了法院。

要求李总支付租金,以及没持续正常开业经营的违约金、律师代理费等。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李总和购物中心确实存在事实租赁关系,购物中心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是在合理的范围内,李总的确需要支付。

但购物中心要求的未持续正常开业经营的违约金、律师代理费等,虽然是依照合同,但由于合同并非本人签名,难以确认李总知晓该条款。

所以这个诉求没被支持。

02 实操建议

签租赁合同也是一门学问!

如果不注意其中的风险,自己的合法权益真的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如何保障?

你可以选择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签约时的注意点

签租赁合同时,如果承租方是自然人的,需让承租人当面签署协议并捺手印、对重要协议的签约过程需进行录相、拍照存档。

同时对于签约,注意审查并存档签约方的各项资质,载明签约时间、通迅地址,对2页以上的合同加盖骑缝章等。

2、履约时的注意点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及时催告承租方按时按约支付租金、管理费等各项合同费用,对于租赁合同非承租人面签的,需在催款单及相关来往函件中由承租人签字对租赁合同商务条件进行追认。

3、承租方违约时的注意点

① 固定对方违约证据。

承租方违约撤场时,及时拍摄承租方闭店停业的照片及视频,固定承租方违约撤场的具体时间,并及时有效送达违约告知函。

② 避免公司违约或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若需要异地封存等情况的,及时完善书面通知程序(解除函、清铺函),并完善异地封存时的全程录音录像,以及物品封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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