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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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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6-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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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1 20: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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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当事人反悔了,可以撤销合同吗?
签订后的合同一般不能反悔,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是可以反悔的。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撤销合同。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除外。
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包括两种:
一是对于委托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c)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是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
(a)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b)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c)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
(d)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同样,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单方违约,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或赔偿损失。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违约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您在签订合同后后悔,建议您最好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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