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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6-7 20:54
标题: 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7 20: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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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人投资设立的企业,它不同于传统的公司形式,企业的负责人就是投资者本身,那么,我们就会产生疑问,如果公司存在债务的,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呢?

一、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由独资股东对此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独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解散

根据民法典规定,独资企业是可以申请解散的,但需出现法定的解散情形,包括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等,独资企业在解散前必须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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