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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孩跳楼身亡,发微信让她“自己死掉”的男友该担责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6-10 21:57
标题: 女孩跳楼身亡,发微信让她“自己死掉”的男友该担责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10 22: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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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勤跳楼身亡后,警方从她的手机里翻出好几条其男友李俊发给她的信息,“再见到你,我杀了你”“你自己死掉可以吗?”。然而,面对朱勤父母的“讨要说法”,李俊坚持认为自己对朱勤的死不存在任何过错。但在朱勤的闺蜜陈萍看来,这场悲剧的苗头,其实早就显现了。

深漂女孩被“PUA”
2019年,朱勤大学毕业,应聘到广东省深圳市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她与同来深圳工作的闺蜜陈萍合租了罗湖区的一套公寓房。

朱勤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性格敏感内向。2019年12月末的同乡聚会,她认识了餐桌上相邻而坐的李俊。李俊频频搭讪朱勤,他知晓朱勤刚刚工作不久,便吹嘘了一通在深圳打拼的履历。

朱勤由此知晓了李俊的大概情况,他比自己大8岁,本科学历,在深圳一家互联网公司做网管,“深漂”9年,已经有房有车,至今尚未婚恋。渐渐地,朱勤对李俊心生好感。

朱勤很快对李俊产生了心理依赖,就连工作上的琐事也告诉他。2020年5月下旬的一个周末晚上,陈萍的男友临时有事,她硬拉着朱勤去听音乐会。晚上10时多才回来,李俊在公寓门外等候,他当着陈萍的面咆哮了起来。陈萍进入公寓回避,李俊把朱勤拦在单位门口,大骂了一通,还拳脚相加。

发泄了怒火后,他又百般安慰朱勤,然后说:“谁让你不听话的,外出要跟我请假,知道不?”逼着朱勤点头认错。

在李俊的要求下,朱勤递上手机,李俊打开她的微信等社交软件或地图导航软件,设置了手机位置共享,说:“你的行踪我要第一时间知道,去哪儿,做什么,必须经过我同意,否则就是不爱我。”

李俊还经常通过伤害朱勤的自尊,来显示自身的优越感,经常挑刺贬低朱勤,朱勤长相漂亮,李俊却故意说她长得很一般,不如某某人有颜值。有一次,上司对朱勤做的广告文案不满意,要求返工,她感到委屈,告诉了李俊。李俊却以蠢、没脑子、窝囊废等侮辱性词汇骂了朱勤。

然而,此后半月,朱勤仍沉浸在伤感的情绪走不出来,时常在深夜哭泣,甚至通宵失眠,陈萍百般安慰,朱勤仍郁郁寡欢。陈萍的男友是心理医生,他听了陈萍讲述的情况后,认为朱勤的状态需要心理干预,建议朱勤去医院看心理医生。

经陈萍再三鼓励,朱勤去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心理测试,结果显示中度抑郁症。朱勤约了心理咨询门诊。

没几天,李俊知晓朱勤看心理门诊的事,他径直冲到公寓大吵大闹,当面指责陈萍故意带偏朱勤,这天,陈萍的男友也在公寓,他与李俊发生了肢体冲突。陈萍报了警,派出所进行处理,陈萍的男友和李俊互相赔礼道歉。陈萍临时搬出了公寓。

2020年8月5日,陈萍突然接到派出所的电话,朱勤从公寓高坠身亡,勘验现场的初步结论排除他杀。民警通知陈萍去派出所做调查笔录。

承担侵权之责
8月7日,朱勤的父亲朱立平、母亲张秀芬从老家赶到深圳,看见女儿的遗体,张秀芬当即晕了过去。朱立平听闻女儿谈了男朋友,且发生高坠时,李俊居然就在室内,他坚持认为,朱勤不可能自己跳楼,肯定是李俊推下去的,要求刑事立案,严惩凶手。

但是,现场勘验和法医鉴定结论表明,排除他杀的可能。事发后,办案民警将李俊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李俊说,他与朱勤自2020年2月起建立恋爱关系,期间因感情问题以及人际关系产生矛盾,两人时常有争执和复合。

2020年8月4日晚,李俊在公司加班,他打电话让朱勤到公司附近等自己。当晚8时许,两人见了面。李俊开车送朱勤回公寓的路上,接到了朋友的电话,遂转道去酒吧喝酒。

8月5日凌晨1点许,朱勤自行离开酒吧,李俊的朋友以及酒吧工作人员目睹双方脸上都充满了愤怒。李俊的朋友证实,朱勤离开之后,李俊和她互拨过电话和发微信。李俊在微信语音中说朱勤有背叛言行,朱勤否认说“我没有”。

警方调取的微信记录显示,李俊所发微信中有对朱勤各种不堪入目的辱骂内容,并有“再见到你,我杀了你”“你自己死掉可以吗?”等话语。

至凌晨3时30分,朱勤还在拨打李俊的电话。凌晨4时,李俊致电朱勤说,要去找她。5时许,李俊到达朱勤租住的公寓,并打电话给朱勤,朱勤下楼接李俊回住处。

通往公寓的走道上方有监控显示,李俊呈醉酒状态。大约10分钟后,朱勤从住处窗户坠楼。半小时后,附近派出所接到报警,到达公寓处理坠楼事件。

陈萍认为李俊对朱勤PUA的证言,因缺少客观证据,没有被相关机关认定。

李俊说,他和朱勤回到公寓室内后,两人发生激烈争吵,因为他“喝大了”,进入房间即倒在了床上,没有注意到朱勤跳楼的行为。李俊还承认,自己一直另有准备结婚的女朋友,但仍然与朱勤保持“恋爱”关系。朱勤对此并不知情。

朱勤父母经此打击,痛不欲生,追究李俊刑事责任未果,张秀芬和朱立平共同具状将李俊告到了法院。他们要求李俊赔偿朱勤跳楼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4万元。

针对张秀芬、朱立平的起诉,李俊当庭答辩称,对于朱勤的突然跳楼身亡,他深感惋惜和悲痛,但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也无法通过合理的注意,预见到此悲剧事件的发生。朱勤的死亡完全是突发意外,而且极有可能是基于原生家庭的不幸以及对朱勤的影响等情况下所发生的意外事件,请求法院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

本案焦点是,李俊对于朱勤之死是否有责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对此,法院审理认为,李俊作为朱勤的情侣,屡次发出让朱勤去死的信息,以成年人的理解程度当知道这些侮辱性、损害性的言辞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伤害,何况作为情侣。李俊应该但并未意识到朱勤受此反复羞辱刺激有主动结束生命的可能。

本案庭审中,李俊对朱勤之死依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对于其所发羞辱信息内容等仅仅归结于醉酒,这是不诚恳的行为。被告李俊在事发前的言行与朱勤高空坠楼之间存在联系,此行为的因果关系也非高深智识才可以理解,而存在于普通人普遍的常识常理之中。

被告李俊未构成犯罪,但并未免除其在民事上的赔偿责任。考虑到朱勤跳楼的主观性,酌定被告李俊承担朱勤死亡30%的责任。

以深圳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计,法院确定朱勤死亡形成的经济损失125万余元,李俊应承担37.5万余元。另应承担丧葬费1.4万余元。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费,因朱勤跳楼的主观性,被告所承担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已对应其过错,法院不再支持。

2021年4月7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俊赔偿张秀芬、朱立平共计39万元。宣判后,李俊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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