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赠与合同的撤销有时间限制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6-10 22:06
标题: 赠与合同的撤销有时间限制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10 22:19 编辑

(, 下载次数: 27)

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财产赠与他人时签订的合同,而财产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可以撤销财产赠与行为。但公益性赠与、申请了公证的赠与不能撤销,那么赠与合同的撤销有没有时间限制?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有时间限制吗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有时间限制,要在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前撤销,但公益性赠与和公证赠与除外。如果是法定撤销的,要在法定事项出现后一年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口头赠与房屋有效吗

原则上,口头的房屋赠与是有效的,合同不止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有口头形式,赠与人表示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接受赠与,即使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口头的赠与也是有效的。

其次,口头赠与虽原则上有法律效力,要是不符合下来要件也可能是无效: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

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订立合同都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满18周岁正常成年人,而不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人,如16岁未成年继承了家产后,与他人签订的赠与合同,主体是不合法的。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赠与房屋和接受赠与都是出于自愿,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而不是受胁迫或欺诈把房屋赠与他人或者是被迫接受赠与。

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

赠与的房屋是由赠与人享有所有权,赠与的内容才合法,而且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赠与的,不能采用推定,如亲戚之间,觉得对方无儿无女,肯定会把房屋赠与给自己,把双方有关房屋的对话当做是赠与。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