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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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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6-12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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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费?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13 00: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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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社会中,妇女怀胎不易,有的还会因为出行的时候遇到交通事故而导致流产,这给妇女留下了严重的精神打击。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费?
一、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能要求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造成流产的,造成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要依据很多因素确定的,例如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继承
由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人身专属性,原则上该请求权是不能继承或者让与的。但是,如果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了,此时赔偿权利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该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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