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公司股东不增资有哪些后果,可以强迫股东增资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6-13 23:26
标题: 公司股东不增资有哪些后果,可以强迫股东增资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13 23:44 编辑

(, 下载次数: 29)

公司股东不增资有哪些后果,可以强迫股东增资吗?
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