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不是必须利用该道路通行,因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邻居是否应该提供便利应分为三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该道路是公共道路(即该道路不属于你和邻居任何一方,是村里人共同使用的道路),那么该道路属于集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你可以要求邻居清除道路上堆放的杂物。
(二)如果该道路是你的,则你属于利用自己的土地通行,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因此你可以要求邻居清除道路上堆放的杂物。
(三)如果该道路属于邻居家的宅基地范围内,那么该道路是邻居的私人财产,邻居可以自由支配决定是否提供道路给你通行。因此你不可以要求邻居恢复道路的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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