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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订金却没有如约拿到货,能索赔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6-18 23:12
标题: 交订金却没有如约拿到货,能索赔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18 23: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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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上个月我在商店看到有电脑促销活动,店员跟我说这个电脑是爆款,现在没有货,可以交500元订金,一个月左右保证到货,并优先安排我们付尾款取货。我当场就交了500元订金,店员也给我出具了一张收到订金的票据。现在一个多月了,电脑还没有货,店员也表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货。我现在也不想要了,我可以要求店家双倍返还我订金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民法典第586条和58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符女士交付给店家的是“订金”而非“定金”,并且也没有类似“如一个月内未到货,双倍返还订金”等约定,店家无法在一个月内向符女士交货,构成违约,符女士在此种情况下能要求店家返还500元订金,但无法要求店家返还双倍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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