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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了违建的房子,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6-22 23:04
标题: 买了违建的房子,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22 23: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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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谭某将一违章建造的房屋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但并未告知王某该房系违章建筑。那么买了违建的房子,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买了违建的房子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违章建筑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无效。在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经房产管理部门确认产权之前,若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当然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建章建筑通常情况下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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