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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建设施工合同有效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6-24 23:19
标题: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建设施工合同有效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24 23: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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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工程承包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承包人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禁止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建设工程。那么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建设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原则上是无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因建设工程合同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消失,符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条件的,可以认定该建设工程合同有效。

包括房屋在内的建筑,一般都会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企业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进入条件,对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做出了严格限制。即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采取分级制度,相应资质的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从事的相应的建筑施工活动。只有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实行分级制度,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来说,共有两种情形因此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一是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二是超越资质等级。实际上超越资质等级订立合同本质上也属于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因此在这两种情形下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承包人如果已经完成了建筑工程,并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需要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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