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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与公司发生矛盾离职删除电脑资料,被告上法院获刑半年!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7-3 23:59
标题: 员工与公司发生矛盾离职删除电脑资料,被告上法院获刑半年!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7-4 00: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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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离职时不交接工作、不归还公司物品和资料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而实践中,还有一些劳动者离职,对单位心存怨念,不仅拒绝交接工作,还将自己掌握资料文件删除,对单位经营造成影响。

此类情形属于然是因劳动纠纷引起,但实际上已经不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劳动者还可能被拘留甚至判刑。

许某2018年8月,到某公司面试设计师,面试时许某向公司展示了自己比较满意的几幅作品,面试官很满意让她第二天到公司上班。

许某第二天到公司报到,向经理提交了一份设计作品,本来自己觉得这幅作品还不错,但是却遭到了经理的无情嘲讽,说她这样的东西也能叫设计,还怀疑她面试的作品是抄来的。

90后的许某哪儿能受这样的委屈,跟经理大吵一架后就辞职回家了。

回家后的许某感觉还是不解气,登陆了公司的网店后台,把公司网店的主页内容、产品和图片更改删除。

许某的这番操作给公司运营带来了严重影响,公司花了3万元修复网店后将许某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认定许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决许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实际的工作中,很多新入职的员工都遭遇过老员工的嘲讽或欺压,然而如果员工受委屈后,以这样不理智的行为来泄愤,最后也只有自食恶果。

与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员工删除文件法院判赔9200元
邱某是某公司营业部业务经理,2016年11月,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向她支付了经济补偿,离职时邱某进行了工作交接,但未交接电脑密码和其中的资料。

之后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要求邱某移交电脑内的资料文件,都被其拒绝。

沟通未果,公司向邱女士发出律师函,要求解锁电脑移交资料,而因为最后半个月工资公司没有支付,邱某申请了劳动仲裁。

收到仲裁通知后,公司提出反请求,要求邱某交付电脑密码和文件资料或者承担破解密码和修复文件的维修费用。

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邱某劳动报酬,因为维修费用尚未发生,公司提出的反请求未被支持。

之后,公司委托专业公司破解电脑密码和文件恢复,为此花费9200元,然后起诉至法院要求邱某承担此费用。

法院认为,工作交接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虽然邱某离职时交接了工作物品,但公司事后发现其设置了密码,在多次要求告知后仍被拒绝,并且在离职前邱某删除了电脑中的资料,给公司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

公司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解锁及恢复硬盘数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应当由邱某承担,虽然邱某主张破解密码和修复文件花不了9200元,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反驳,故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邱某支付公司维修费用9200元。

由此可见,员工离职即使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员工仍需要交接工作,拒不交接或恶意删除文件资料,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至于员工删除文件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单位应当举证。

而如果是员工在职过程中删除了公司的文件,在不存在主观恶意的情况下,单位不能要求员工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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