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租的房子还未到期却遭到拆迁,房客该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7-5 22:57
标题: 租的房子还未到期却遭到拆迁,房客该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7-5 23:21 编辑

(, 下载次数: 20)

对于一些在大城市生活的人来说,租房成为生活生存的必要需求。因此,如果自己租住的房屋出现了任何问题,也直接影响到承租人的相应利益,而对于一些租房子做生意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同时,在城市建设中总要不可避免地对一些区域进行具体规划,这时候就涉及到了相关拆迁行为。

有时候,拆迁的房屋住的并不一定都是业主本人。在一些大城市中,多数的拆迁房都是被人租住的。那么,对于承租人来说,自己租到的房子如果遭到拆迁应该怎么办?

在一段拆迁关系中一般由两方组成,即拆迁方和被拆迁房。但是,如果被拆迁的房屋被人承租,就会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问题,即承租方的相关利益应该如何保障。

在开始一段承租关系时,租赁双方都是要签订租房合同的,至于具体用来居住还是商用需要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这时候,如果租赁的房屋遭到了拆迁行为,就需要进行协商。

在这之前,给到相关承租方一些建议:

1、进行一段租赁关系时,一定要签订好租赁合同;

2、在租赁合同中,应该明确好如果出现被拆迁情况时的具体解决方案和责任归属;

3、对于具体租期、金额等都要明确。

租赁的房屋拆迁产生纠纷具体处理方案:

1、通过行政裁决方式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拆迁行为中遇到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或者被拆迁方和承租方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申请由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裁决的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

2、通过行政或者司法强制手段解决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通过民事诉讼或者民事裁决手段来解决

如果相应地区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之后,相关人员对于协议中具体补偿安置条款存在异议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通过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那么,在签订相关房屋拆迁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1、签订的拆迁协议书应该是由当地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关文本,关于协议书的内容应该包括:具体补偿形式以及具体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金额,涉及到的安置房的面积、地址、土地性质,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产生的搬迁费用、违约责任等。

2、相关拆迁协议书一经签订之后,必须要上交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来进行备案,同时可以送达相关公证机关来进行公证。

3、在进行相关房屋拆除时,被拆迁人应当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使用证明等交由拆迁人,由拆迁人给到相关房地产产权归属部门进行注销登记。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