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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传真的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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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7-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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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传真的效力如何认定?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7-9 00: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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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的方式有多种,比如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其中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等,那么民法典合同传真的效力如何认定呢?
一、民法典合同传真的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传真的效力认定:合同传真只要满足合同的生效条件,那合同就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无效的话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的话,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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