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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私家车跑“顺风车”,保险公司能赔钱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7-18 23:40
标题: 私家车跑“顺风车”,保险公司能赔钱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7-19 00: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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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跑“顺风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能否赔钱是许多私家车主的疑问,究竟私家车跑“顺风车”,保险公司能赔钱吗?

如果是私家车私自改变车辆用途非法运营,在保险中属于私自改变车辆用途,那么如果出行遭遇车祸,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绝为其办理保险理赔的,这就意味着出行遭遇车祸,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车主都要自己承担。同时因为车主涉及了非法运营,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根据情况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驾驶员利用私家车从事顺风车服务并未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如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车辆使用性质改变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赔偿。

司法审判中主要依据证据。

驾驶员或者车辆实际管理人用投保车搭乘其他人员,保险人承认该搭乘为搭乘顺风车,且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驾驶员或者车辆实际管理人向搭乘人员收取了车费的,不能认定投保车辆用于营运(指长期以车辆为主要运输工具运输人员,并以此获得经济收入的运输形式。),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

若车主在同一天不同地点多次接单超越车辆出行以自用为目的,顺路搭乘他人的范畴,不符合网约顺风车的典型特征,性质上属于营运车辆的载客服务,客观上增加了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当然,对于网约顺风车搭乘行为是否明显增加事故风险,不能一概而论。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车辆的使用人、车主应就出行目的、出行频率、费用分摊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若不能证明系在合理路线上顺路搭载乘客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顺风车能不能获赔,主要看顺风车有没有改变车辆用途非法运营,顺风车一般是由合乘服务的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或者由乘客发布后出行线路一致的人进行响应,而不是根据乘客的出行需求来响应。改变车辆用途的网约车的存在以营利为目的,体现了经过许可才能开展的运营服务,通过计里程、计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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