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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务员能给经营企业担保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7-29 00:00
标题: 公务员能给经营企业担保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7-29 00: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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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要遵守纪律规定,违反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公务员可以作出开除处分。而公务员不得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的,那么公务员能不能给经营企业担保?

一、公务员能给经营企业担保吗

公务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而给经营企业担保一般是属于营利性活动,所以是不允许的,但公务员可以为亲属等人的债务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一百零七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法律规定的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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