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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孩偷吃了我喷农药的果子导致中毒 需要负责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9-12 17:18
标题: 小孩偷吃了我喷农药的果子导致中毒 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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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用农药喷洒未完全成熟的李子,以防治病虫害,并在果园入口处贴上“李子已喷农药,请勿采摘”的告示牌。2天后,村里10岁的孩子偷摘了李子吃,中毒后经送医院治疗脱离了危险。但他的父母要求我承担医药费,我觉得已经做到提前告知,孩子偷食中毒的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想问孩子偷食喷洒了农药的果子中毒,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在其果园喷洒农药,对周围环境产生了高度危险。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加害人免责的法定条件是受害人的故意。虽然孩子偷摘李子的行为主观上出于故意,但该故意并不能构成你的免责事由。因为法律规定的“故意”,指的是受害人对损害后果所持的主观心理状态。你对偷食李子而造成农药中毒的后果主观上并非故意,而是过失,所以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再喷洒农药后,设置了“李子已喷农药,请勿采摘”的告示牌,具有一定的警示告诫作用,可以减轻赔偿责任;同时孩子偷摘别人李子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主观上存在过失,其父母作为监护人监管不力,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应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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