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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微信群里有人怒骂一方,公司要担责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9-15 19:20
标题: 公司微信群里有人怒骂一方,公司要担责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9-15 20: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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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作为公司代表建立了一个微信群,方便大家交流和信息沟通。不久后,群里王某等人与张某积怨,王某等人就在群里长期对张某进行恶意辱骂,张某曾在群里或私聊让我去制止,我就在群里发公告提醒大家文明用语。现在张某起诉王某等人侵权,并同时起诉我所在公司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公司是否要担责?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赵鹏律师:

王某等人在微信群对张某实行辱骂等行为,确实构成对张某的名誉侵权,依照法律规定,王某等人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精神损失等法律责任。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吴先生作为公司代表,是为了履行职务而建立的微信群,作为公司代表及群主,应该履行管理和注意义务,而不是任由两方进行对骂或者一方占据明显优势给另一方造成名誉损失,本案中,吴先生只做了群公告,没有积极的履行义务,吴先生所在公司应当承担向张某赔礼道歉或赔偿名誉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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