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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赠与合同能附加不离婚的条件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0-5 22:23
标题: 赠与合同能附加不离婚的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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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能附加不离婚的条件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不能。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民法典规定,财产赠与是无偿赠与,而财产赠与可以附义务的,但这种义务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不能附离婚为条件赠与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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