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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愿签订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有效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0-20 19:22
标题: 自愿签订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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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和父母签订了断绝父母子女关系,试图不赡养父母,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有效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赵鹏律师:
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是违法的,是无效的协议,哪怕双方是自愿签订的。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人身专属性,不以对方的付出为前提,而是基于双方特殊的身份关系。赡养父母是子女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任意放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随意免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断绝的,除收养关系外不能解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排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有些人会自愿放弃继承父母的房产、财产等为理由,和父母签订断绝关系的协议,那么,自愿放弃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但是不赡养父母的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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