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刑法中最容易触犯的2个罪名,千万别把自己给坑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0-24 16:47
标题: 刑法中最容易触犯的2个罪名,千万别把自己给坑了!
(, 下载次数: 20)

刑法中这2个罪,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被忽略,小心千万别把自己给坑了。

1、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他人财物,导致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了。
举例:
A、李四养了一群鸽子,张三恶作剧,把李四的鸽子全都放了,鸽子一个没回来,张三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张三和李四在海边玩,李四说他新买了一个新款苹果手机,张三说看看,张三拿着看时,心生嫉妒,把手机扔进了大海里,张三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C、张三因停车位和李四产生矛盾,将李四的保时捷划伤,张三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物、捡的别人不小心丢的物品,据为己有,不过这个罪如果被害人不报案,不管的。
举例:
A、李四把钱存到张三的卡里,让张三帮忙保管,张三后取走几万块,张三构成侵占罪。
B、李四坐张三的出租车,后李四下车,忘记电脑在车上,张三发现,把电脑据为己有,张三构成侵占罪(如果是之后的乘客拿走,则张三无罪,乘客构成盗窃罪)。

法务代理、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