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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登记能取得股东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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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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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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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登记能取得股东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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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登记可否取得股东权益
设立公司时,公司股东出资后,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办事股权登记后,才取得公司股权,才能行使股东权益。如果未进行股权登记的,不是股东,不能享有股东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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