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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屋顶漏水是业主出钱,还是物业、开发商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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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1-4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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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屋顶漏水是业主出钱,还是物业、开发商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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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家买的房子外墙渗水,严重影响居家,这不修不行啊,漏水对电路也有危害,这种情况,是业主自掏腰包,还是找物业或者开发商维修?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外墙、屋顶漏水,且距离竣工时间不满5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40 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面等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5 年,房屋未超过保修期,应该由房屋开发商负责保修。此时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向开发商报告,帮助协调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
房屋超过5年保修期的,屋顶、外墙维修属于《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外墙、屋顶属于共用部位,可由物业公司负责并应动用公共维修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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