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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未立遗嘱 婆媳争夺遗产 法院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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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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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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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未立遗嘱 婆媳争夺遗产 法院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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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病故,未留下任何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遗产分配成了大问题。妻子和婆婆一起来到法院,请求分割遗产,法官该怎么判呢?
案情
丈夫去世 婆媳为遗产继承起纷争
不久前,刘女士的丈夫杨先生因病去世,留下的遗产有工资、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另外还有一笔抚恤金、丧葬费尚未发放。
在后续的遗产继承问题上,刘女士和婆婆李女士婆媳二人对具体的分配比例无法协商一致,刘女士一纸诉状将李女士起诉到嵩明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分配丈夫的遗产及抚恤金、丧葬费。
调解
双方达成协议 妻子适当多分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承办法官首先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认真倾听双方意见。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从维护家庭和睦关系的角度出发,依据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顺序和遗产范围向双方当事人明理释法。
法官首先明确,抚恤金、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围。同时,分配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需要今年的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社会平均工资作为依据,但目前这些数据相关部门都尚未公布,无法确定最终金额。
在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各种情况后,双方都表示理解。承办法官也向双方提供了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杨先生的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由刘女士继承四分之三,李女士继承四分之一;养老保险、丧葬费,待相关数据公布后再确定最终金额,由刘女士分配四分之三,李女士分配四分之一;剩余的抚恤金,待相关数据公布后,确定最终金额,由刘女士和李女士各分配二分之一。
释法
这些继承知识你知道吗
●社保、公积金可以继承吗?
可以。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抚恤金、丧葬费属于遗产吗?
不属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抚恤金、丧葬费由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是对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因此不属于遗产。对于抚恤金、丧葬费的处理可参照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
●遗产中有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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