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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铁饭碗”?这14种情形除外!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1-24 21:23
标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铁饭碗”?这14种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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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许多人存在误解,认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拿到了“铁饭碗”,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它并不是“终身制”,并非不能终止和解除,只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在这14种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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