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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和解有风险,做到这一点,结果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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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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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和解有风险,做到这一点,结果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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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有时候会遇到这种事儿:诉讼中,债务人作出还款计划,跟债权人商量能不能撤诉和解?债权人考虑实际情况同意和解,于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债权人申请法院撤诉。然后呢,债权人就眼巴巴等着债务人履行和解协议,但是到了时候,等来的却是债务人反悔。四川的吴某之前就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闹到最后,竟然还被最高院选为了指导性案例。
签定还款计划
二审和解撤回上诉
吴某开了一家废品回收站,自2004年开始出售废书给西城纸业公司。至2009年,西城纸业公司共欠吴某货款251.8万元,吴某将其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西城纸业公司支付吴某货款251.8万元及违约利息。西城纸业公司不服上诉。在二审程序中,吴某与西城纸业公司达成和解,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吴某放弃主张利息,西城纸业公司撤回上诉。
就在吴某以为一切已经尘埃落定时,西城纸业公司却并未履行和解协议按时还款。吴某一气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一审判决。
二审和解撤回上诉
可申请执行原一审裁判
法院认为,西城纸业公司对于撤诉的法律后果应当明知,即一旦法院裁定准予其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而二审期间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和解协议,属于双方当事人诉讼外达成的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制作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不能直接执行和解协议。
若西城纸业公司能遵守诚信原则,按时履行和解协议,原本无需再支付违约利息,现如今必须全额支付。
一审、二审撤回起诉
法律后果大不相同
上述案例中的当事人是在二审过程中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并撤回上诉,因此可以直接执行一审原裁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若一审程序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那么一旦被告不履行和解协议,原告需要重新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若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表示撤回起诉,而不是撤回上诉,将会导致一审原裁判同时被撤销,不可重新起诉。
这种情况下若被告不履行和解协议,原告仅能就和解协议另行提起诉讼,将极大增加原告维权成本。
律师建议
针对诉讼中的和解程序,结合最高法的指导性案例和法律规定,律师提出如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1、二审中,若债权人、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可以撤回上诉,但不要撤回起诉;
2、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后,一定要请求法院确认并制作调解书,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一审裁判。
3、再重复一遍重点,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如果双方愿意达成和解,切记!不要怕麻烦,一定要经法院依法确认制作调解书。一旦债务人不履行调解书,调解书效力等同于生效判决,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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