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明星微博寻鸭网友吵翻天,法律解读来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7-5 18:13
标题: 明星微博寻鸭网友吵翻天,法律解读来了!

7月3日凌晨,演员王珞丹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寻鸭启事”,寻找同事的宠物鸭,并配发一张公共视频的截图,图中拎走鸭子的女子面部清晰可见。



(, 下载次数: 41)

△原图未打码





宠物鸭被拎走

引起网友热议

作为一名微博粉丝达4000多万的公众人物,王珞丹发布这条微博之后,她的粉丝和爱宠之人纷纷表示感同身受,转发声援,相关话题一直占据微博热搜榜首。




但同时,王珞丹这一行为也招来了不少质疑的声音。有人认为,丢了宠物,报案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全网搜寻、占用公共资源,大可不必。

此外,对于王珞丹在微博中发布抓宠之人视频截图的做法,很多网友也觉得十分不妥。虽然盗宠之人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这样的行为可能侵害他人权益




比起质疑,更多的人表示支持和理解,认为做错事被曝光无可厚非。宠物对于主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只有倾注过爱和心血的人才能体会,这样的行为并不是小题大做。








曝光抓鸭人照片,违法吗?

将抓宠物鸭之人的视频截图发布在微博上,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义?对此,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刘兆庆律师进行了解答。






寻找宠物要采用正确的方法,擅自在网络上公布他人照片的行为不应提倡和效仿。

未经他人允许,抓走别人的宠物是一种违法行为,失主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监控视频等线索,通过公安机关抓获违法嫌疑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丢失宠物的人及时删除了相关照片,没有造成其他损害后果,一般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鸭子的价值

是否影响抓鸭行为的定性?



7月3日上午10时07分,王珞丹删除了此前的寻鸭启示,并发布了一条新微博称,抓走鸭子吉吉的人虽然找到了,但是吉吉已经死亡。




抓走鸭子的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又引发了新一轮的讨论。

有网友表示,这种鸭子叫柯尔鸭,价格不菲,连它下的蛋都很金贵,所以对方的行为可以算作盗窃贵重物品。





也有网友研究说,吉吉并不是柯尔鸭,是普通品种的鸭子,但是无论鸭子的价值是大是小,随意拎走别人的宠物就是偷盗,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




3日下午,当地派出所就此事回应称,如果当事人亲自前去做笔录,只要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不管价值多少都能立案。

将他人宠物随意拎走并致其死亡,是否构成犯罪?刘兆庆律师进行了解答。






未经他人允许,随意将他人的宠物拎走并致其死亡的行为涉嫌盗窃,但抓走宠物鸭的人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根据宠物鸭的价值,结合具体案情来具体判断。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