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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室友打游戏起争执?故意伤害使不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2-1-24 20:38
标题: 与室友打游戏起争执?故意伤害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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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小宋、小王和小李是同租住在一套房子的合租室友,几人都是爱好网络游戏的年轻人。2021年1月的一天,3人相约一起在小王的卧室里打游戏,因为当晚一直输,小宋在最后一局游戏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准备要走,小王情急之下便口不择言,开始骂脏话,两人遂发生争吵,并且愈演愈烈。

【以案释法】
小李见状不对,便赶紧上前劝架,他将小宋推出房门,可此时小宋的情绪较为激动,顺手从地上捡起一只鞋向小王扔去。虽然没有砸到,但小王气急,跑出房间开始动手打小宋。推搡间,小宋打到了劝架小李的背部,小李一怒之下也加入小王的阵营,帮着他一起打小宋。
在二人的合力下,小宋被打到客厅的墙角处,蹲下护住头自卫。小李和小宋用拳头和马扎等击打小宋的头部。几分钟后,小宋的头部和鼻子都在流血,二人才停下手,后来小宋立刻报警。经鉴定,小宋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伴皮擦伤,为轻伤二级。

检察官说法
因打游戏发生口角,小王伙同小李对小宋进行殴打,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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