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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主擅自把房子租给培训班,如何维权?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2-1-28 19:53
标题: 业主擅自把房子租给培训班,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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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楼里有业主擅自出租房子给培训班,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无证经营的培训班,可以向物业公司投诉,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都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如果业主要改变住宅房屋居住性质,比如开办培训班等,需要经过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取得相关的执照。
单元楼业主擅自开办培训班,可能对部分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对此,可以向物业公司投诉,要求他们制止这种行为。如果单元楼没有物业管理公司,也可向当地居委会反映。另外,此类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班,应当进行注册,办理相关执照。如属于无证经营的,可向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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