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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装修不当致邻居房屋受损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网    时间: 2022-2-5 09:22
标题: 装修不当致邻居房屋受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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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楼上王女士家装修施工不当漏水,楼下张女士家房屋受损。张女士多次找王女士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赔偿其财产损失及维修费用。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女士赔偿张女士财产损失及维修费共计3000元、误工费1000元,鉴定费3万元由王女士负担。

    原告张女士诉称,被告王女士为楼上住户,其装修房屋后由于防水处理不合格,卫生间频繁漏水,导致自己家中屋顶长期阴湿、散发异味,卫生间吊顶积水、龙骨锈蚀、浴霸进水。另由于被告将阳台改建成厨房,通过阳台的雨水管进行排水时发生漏水,导致自家阳台顶部雨水管接口周边的墙面阴湿糟烂。被告维修后未对原告墙面进行修复或赔偿,原告曾因漏水问题多次联系被告,并向物业报修。物业也协助双方反复沟通协商,明确告知被告漏水原因并提出维修方案,但被告态度蛮横,一直故意拖延拒不维修。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极大影响了原告的正常工作和正常生活。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

    庭审中,鉴定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和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评估结论:房屋因漏水导致的浴霸和龙骨的损失价值为1000元,同时对卫生间顶部、阳台墙面修复出具了修复方案,该修复工程造价鉴定金额为2000元。张女士缴纳鉴定费共计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王女士房屋漏水造成楼下张女士房屋损坏,故王女士理应赔偿张女士的财产损失及维修费用。张女士主张数额合理,法院不持异议。对于张女士主张的误工费,因张女士为协调处理漏水受损事宜发生请假误工情况,故其合理的误工损失应予赔偿,但其未提交实际扣发工资的证明,法院酌情认定其误工损失为1000元,由王女士予以赔偿。鉴定费3万元由王女士负担。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陈雅楠)  

    ■法官说法■
    本案系相邻关系引起的纠纷。该类型的案件,最好最快的解决方式是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调解解决。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因楼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财产损失的价值、修复方案以及修复方案的造价等问题涉及专业领域,需要前后启动多个鉴定程序,由鉴定机构得出专业的结论。如果确定了楼上对楼下造成损失的金额、修复费用,楼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对楼下因修复漏水产生的相应合理损失,楼上也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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