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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欠的钱超过三年不还,就不用还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网    时间: 2022-3-26 16:03
标题: 欠的钱超过三年不还,就不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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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188条,欠钱的诉讼时效为3年,那么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届满后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呢?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讲一讲。

一、超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二、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

起诉到法院之后,如果被告主张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拒绝还款,法院就会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查,如果法院查明债务确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就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败诉,也就是说原告丧失了胜诉权。如果债务人没有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法院就不得依职权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查,原告只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依然可以胜诉。

三、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起算呢?

像欠款纠纷这种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如果约定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起计算。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从要求对方还款之日起计算,但最长诉讼时效不得超过20年。

四、那么在哪些情况下诉讼时效会重新起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催收欠款;

2、义务人同意偿还欠款;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综上,如果欠款到期之后,或者在你最后一次催收之后,三年内你没有起诉,就算是超过诉讼时效了,对方有权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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