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周某、王某夫妇到余江区某乡农业银行办理业务时,担任该银行保安的艾某山虚构其有能力帮他人办理低保待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事实,骗取周某、王某共计4000元,但艾某山至今未帮其办理低保待遇。2019年4月、5月,艾某山又以相同方式分别骗取曾某、杨某2000元、3000元,但艾某山也未帮二人办理低保待遇。2019年10月17日,被告人艾某山被抓获归案。艾某山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自己能够帮助他人办理低保待遇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艾某山多次对老年人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艾某山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老年人是各类诈骗案件的“易感人群”,一些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群体,利用老年人对社会保障政策不了解的心理,设置陷阱诈骗老年人钱财。因此。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涉及到钱财的事,多个心眼,遇事找人商量;平时多关注新闻媒体的防诈骗宣传,谨防上当受骗。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办理低保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务必通过正常程序申请,不要轻信所谓的能人,不要轻易交付他人财物,谨防被居心叵测之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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