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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哥去世,欠我的二十五万该怎么还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网 时间: 2022-5-16 09:28
标题: 大哥去世,欠我的二十五万该怎么还
刘先生一家兄弟四人,他排行老三。父母有一套不到70平米的三居室,其中主卧由父母居住,两间次卧分别由刘先生的大哥和弟弟居住。
据刘先生说,在几年前父母先后过世后,兄弟四人对于房产的分割进行过一次协商。决定把房子平均分成三份,大哥、弟弟、父母各占1/3,再把父母的1/3份额平均分成四份,由兄弟四人继承,这样算下来,刘先生和二哥可以继承到房产1/12的份额。
在兄弟几人商量好份额后,刘先生本想兄弟几人一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每人持有一份房本,并标明所占份额,可大哥却以房本多了不好卖为由拒绝了刘先生提议,在承诺给付刘先生25万元的情况下,刘先生到公证处配合大哥和弟弟办理了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
房屋因此顺利过户到大哥和弟弟名下,同时,刘先生的大哥也写下一份字据,约定等房子出售之后,给付刘先生25万元,二哥的份额则由弟弟支付。
此后几年,房子一直被大哥和弟弟出租赚取收益,刘先生每三个月都能准时收到从大哥那里打来的租房款。
谁料,2018年大哥去世,租房的费用则交由大哥的女儿继续完成。可到了2022年2月,刘先生突然发现钱没有按时打过来。
刘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侄女,随后大嫂联系上刘先生,称房子已经出售,并承诺之前答应给他的25万元之后也会打给他。但对于这笔承诺的款项,刘先生至今也没有收到。
刘先生称自己留好了大哥写下的字据,也留好了打给自己的房租流水清单,如今他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这些证据足够吗?应该以什么理由来提起起诉呢?让我们看看王兴华律师给出怎样的专业意见。
本案历经两次继承,在遗产处理时不仅涉及到物权关系还涉及债权关系。
律师说法:对于父母的遗产来说,应该是这套完整的房产,在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四人应该平均继承该房产的整体份额,而兄弟四人在协商之后,刘先生和二哥已经做出了巨大的让步。如果房屋不出售的情况下,刘先生享有1/12的房屋所有权,一旦出售则物权转化为25万元的债权,债权的主张基于人而不是基于物,其实面临的风险大于产权。
王兴华律师发现,刘先生大哥写下的这份字据中有涂改过的痕迹。对于这份存在涂改的协议,王兴华律师认为,其本身并不是一份协议而是一份承诺,在这份承诺的基础上,加上双方租房的收益分割过程,可以形成一个证据链,证明刘先生的确拥有该部分的份额。
刘先生提出,他的户口和房子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对此,王兴华律师表示,由于本案已经变成债权关系,应该按大哥的原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并且将侄女和弟弟同时列为被告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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