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网络兼职想维权,看明白以下几条!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网
时间:
2023-11-27 16:17
标题:
网络兼职想维权,看明白以下几条!
(, 下载次数: 57)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目前,随着灵活就业的不断推出,很多人士选择网络兼职,相关待遇有时也会在网上谈妥。然而,如对方现在长时间拖欠报酬。对方平台又在外地,该如何讨回自己的报酬?如果要起诉维权,我能否在本地起诉?下面大同法制网将给予说明。
这里有两层概念,一个是责任认定,一个管辖认定。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请求其支付。你可据此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拖欠你的报酬。同时,你应保存好你和平台方达成并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明,如工作内容、工作对接记录、薪资待遇等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或录像等证据材料。
就管辖法院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此,在你与对方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况下,你可主张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即你住所地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务调查、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
www.dtfz.net
)
咨询:13015398243(加V)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