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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络兼职想维权,看明白以下几条!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网    时间: 2023-11-27 16:17
标题: 网络兼职想维权,看明白以下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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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随着灵活就业的不断推出,很多人士选择网络兼职,相关待遇有时也会在网上谈妥。然而,如对方现在长时间拖欠报酬。对方平台又在外地,该如何讨回自己的报酬?如果要起诉维权,我能否在本地起诉?下面大同法制网将给予说明。

      这里有两层概念,一个是责任认定,一个管辖认定。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请求其支付。你可据此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拖欠你的报酬。同时,你应保存好你和平台方达成并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明,如工作内容、工作对接记录、薪资待遇等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或录像等证据材料。

  就管辖法院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此,在你与对方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况下,你可主张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即你住所地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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