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网
时间:
2024-10-11 09:32
标题: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 下载次数: 96)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六个核桃”系列产品广为人知,“六个核桃”商标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该商标的侵权纠纷案件。
2023年,河北有一款“六个紫核桃”的花生核桃奶销售,便诉至成都市郫都区法院,要求两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而当事方完全否认侵害了河北某饮品公司的商标权,称“六个紫核桃”中的“六个紫”系其注册商标,“六个紫核桃”与河北某饮品公司的“六个核桃”相比,明显有字数差异,其中“紫”字并未故意做缩小或者其他掩饰处理,公众完全可以辨认其中差别。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侵权产品在显著位置使用了“六个紫核桃”标识,产品外观形状、色调等近似。该标识将“六个紫”注册商标排列结构由横排改为竖排,并在“六个紫”后面增加大小相近的“核桃”文字。该标识与案涉商标均包含“六个核桃”文字,其字形相近、读音相同,整体结构均为竖排排列结构,消费者容易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导。因此,““六个紫核桃””属于在相同类别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法务调查、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
www.dtfz.net
)
咨询:13015398243(加V)
经综合研判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等因素,确定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另一家公司对其中4.5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