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9年年初,女子倪某到景德镇游玩,一个古玩店老板送其1960年版一张5元面额的假币和一张2元面额的假币。同年3月份的一天,徐某分别以150元、60元的价格从倪某处购买该两张假币。倪某认为有利可图,遂编造其弟弟和其弟弟同学手中还有从乡下收得的1960年版的老版人民币的虚假事实,并问徐某是否还要,徐某说只要品质好都要。后倪某又到景德镇古玩店以每张12元的价格购得1960年版55张2元假币、22张5元假币。同年4月11日,倪某将购得的假币卖给徐某共计9570元。后徐某发觉钱币有问题,经他人鉴定系假钱。倪某后又问徐某是否还需要该版钱币,徐某认为系假币并没有继续购买,并要求倪某退钱,后倪某将9570元退给徐某,并取得倪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贩卖的假币以具有收藏价值的真币出卖给受害人徐某,金额达957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