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被告人黄某贵与莫某雄合伙,商议决定采取暴力、威胁、恐吓、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迫在琼海某小区内进行装修的公司或业主必须向其购买水泥、河砂、灰砖等装修材料。黄某贵负责材料的购进,莫某雄负责招收工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阻拦其他人员从外面运送装修材料进入该小区。该犯罪集团通过恐吓、威胁、殴打他人、打砸车辆等寻衅滋事行为强迫他人向其购买商品,自2016年以来强迫交易数额共计430万余元。
同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贵于2019年3月敲诈勒索海南两家装饰公司共计10万余元,指控被告人黄某贵、王某林于2015年7月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以黄某贵、莫某雄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小区内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该恶势力集团成员的刑事责任。同时,黄某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贵、王某林共同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级,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二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肃,秩序井然。
因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琼海市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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