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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继承生父遗产后,还能再继承养父的遗产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7-24 17:36
标题: 继承生父遗产后,还能再继承养父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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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是一家企业的老板,名下有不少房产。钱某和妻子育有一子,后又收养了一个女儿。钱某的养女成年后,与亲生父母相认,在照顾钱某夫妇的同时,也照顾亲生父母,并在亲生父亲过世后,继承其遗产。前不久钱某病逝。钱某的儿子提出,钱某的养女已经继承其亲生父亲的遗产,无权再继承养父钱某的遗产。请问,他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上述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养子女在继承遗产的问题上与亲生子女的权利是相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钱某的女儿即使继承了亲生父亲的遗产,也不影响她作为养女继承钱某的遗产。


来源:广西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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