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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院判支付拖欠工资,公司有权代扣代缴税款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8-9 20:53
标题: 法院判支付拖欠工资,公司有权代扣代缴税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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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在一家设计公司工作时,公司拖欠我6个月的工资、奖金共计2.1万元。因公司拒绝支付,我与公司先后经历了仲裁和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我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奖金。经法院判决后,公司未事先征得我的同意,即自行根据其应支付的工资、奖金数额,代扣了我的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代缴,将剩余的款项支付给我。请问,公司是否有权从中代扣代缴我的个人所得税款?


律师解答:

公司有权也有义务从你的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你的个人所得税款。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依照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根据上述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你应尽的法定义务。公司作为工资、奖金的支付者,其有义务代扣代缴你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未代扣代缴,不仅要其自行承担税款,还需要支付滞纳金或罚款。公司作为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人,应当按照判决向你履行给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同时,公司作为工资、奖金的支付方,同样也应当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你的个人所得税款。代扣代缴税款与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不矛盾。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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