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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公突然去世,遗产如何分割?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8-11 19:05
标题: 老公突然去世,遗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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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和丈夫是二婚,结婚20余年,无子女。丈夫和前妻育有一女,离婚时孩子11岁,一直和我们生活,成年结婚后搬离。今年我丈夫突发疾病过世,留有公积金、社保账户余额、丧葬费约40万元和一直存在我名下的存款约8万元。丈夫还留有一处房产,是与我结婚前盖的,无产权证,但有属于公公的土地批复。我婆婆还在世,现在他女儿要求我放弃房屋产权。请问,丈夫的遗产该如何分配?

律师答复: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因此,应先确认你丈夫有无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其未订立过遗嘱,遗产则应根据法定继承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从你的家庭构成看,你丈夫的遗产应由你、婆婆、丈夫与前妻之女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为均分。

  这些财产项目中,公积金、社保账户余额在剔除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的部分后,可按遗产进行分配处理。丧葬费是你丈夫去世后,单位给予其家属的一种补偿,该费用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你名下的存款如系在婚后取得,则在剔除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的份额后,可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而对于无产权证的房屋,应先确认房屋权属,判断其性质后,才能按情况分配。



来源: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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