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农民工的劳务费 “工头”付还是开发商付?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8-24 19:30
标题: 农民工的劳务费 “工头”付还是开发商付?
众所周知,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一些农民工往往干了活却因为各种原因拿不到工钱。一些农民工干完活,发工资时老板却不见了踪影,甚至不知道真正的老板是谁,维权的过程也是非常艰难。
林某从砚山县八嘎乡到文山市某建筑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他没有拿到劳务费,于是将负责管理自己的“工头”章某和开发商某房地产公司一并起诉到文山市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劳务费5.38万元。然而,法院只判开发商支付,没有判工头支付,这是为什么?
案情 工程余款5.38万元未支付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林某在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建筑工地做水电安装工作,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向“工头”章某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授权章某完成建筑工地收尾工程和施工班组工程量结算管理工作,章某达成的协议、结算书等均由公司全权负责,并承担支付相关费用。”
工程完工后,章某作为核算人,与林某签订《工程结算单》,确定林某所做工程总价11.88万元,已经支付6.5万元,余款5.38万元未支付。法院判决由某房地产公司向林某支付该笔劳务费。
释法 农民工工资由谁支付 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林某与章某签订的《工程结算单》中,章某系核算人,某房地产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商,在庭审中对此予以认可,并愿意承担支付责任。林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章某与林某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故林某在建筑工地水电安装的劳务费应由某房地产公司支付,章某不承担支付责任。
法官还提示,本案是个案,农民工的工资应由谁支付,要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来源:云南法制报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