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9-22 13:30 编辑
一、合同用蓝色圆珠笔写生效吗(《民法总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合同用蓝色圆珠笔写的,如果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是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缔约过失怎么赔偿 实际中,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未成立或者成立后不生效,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需要按缔约过失责任承担赔偿。 并且,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 1、固有利益损失赔偿 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是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 一般地,固有利益损失是由于缔约时一方未尽保护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比如一方约定交易的场所定在不安全的街边等,结果导致交易款被抢劫遭受财产损失的。 不过,因此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得要确定对方是否尽到保护注意义务。 2、信赖利益损失赔偿 通常上,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具体而言,其中的直接损失包括以下: (1)缔约费用,如约定土地转让合同,买方为订约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按买方要求直接运输货物到签约地所负担的运输费用等; (3)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未取得其他共有人的追认导致无效等; (4)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等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另外,信赖利益的间接损失包括如下: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比如本可以跟其他人订立合同,但因为信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 (2)利润损失,比如为缔约没有正常营业,因此丧失的正常收入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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