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生父母遗弃婴儿的行为时有发生。而有些人捡到遗弃的婴儿时,一般会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的。而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进行监护的,捡了个小孩监护人是否可不可以由捡到者担任?
一、捡了个小孩监护人是否可以由捡到者担任(《民法总则》、《收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而生父母遗弃婴儿的,不能作为婴儿的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但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想做监护人的,拾得者可以申请收养婴儿,成为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二、遗弃婴儿公安怎么处理
市民捡到弃婴,应第一时间到当地公安部门报警。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任何市民不得私自收养弃婴或将弃婴转送他人。如果市民想要领养弃婴,也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如果可以找到孩子的父母,则劝导他们把孩子领回家。若父母不愿接回孩子,居委会应当出面进行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让孩子的父母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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