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开房,女生半推半就发生关系,男的算强奸吗?最新的解释来了! 一、案情分享
二,需要思考的问题 在这种案例的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点在于:两人属于情侣关系,同时女方让女方将其送回家,在女方家中这种私密的地方,亚某提出与其发生关系,女生虽然事先表示反对,但实际上并没有进行强烈反抗,而是半推半就地发生了关系,那么事后永某控告亚某侵犯自己,亚某构成犯罪吗
三、提出质疑 亚某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首先两人属于正常的情侣关系,平时感情良好,另外本次的聚餐属于两个人自愿的约会。亚某认为永某是自愿与我发生关系的,我并没有威胁她,没有对她使用暴力。我之前在聊天软件上有过多次暗示过到她家发生关系,她并没有表示反对。她的半推半就我认为是作为女性的不好意思以及害羞的表现,总之我认为不构成犯罪我们是约会,她之所以告我强奸,是因为事后我们闹分手,她才告我的。
四、亚某是否构成犯罪? 在本案中关于亚某是否构成犯罪罪,需要根据全文来判断他当时有没有违背妇女意志,不能仅凭一方的言辞就能判定亚某是否有罪。两人属于情侣关系,客观上一定保存很多聊天的记录,以及如果永某被胁迫的情况下,永某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应该会留下伤痕,另外如果永某反对的情况下,在出租屋周边都有人居住的情况下,应该会有大声呼喊的情况发生。通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客观存在的情况进行分析,来判断亚某与永某发生关系时,是否违背了永某的意志。 第一,通过两个人聊天记录显示的内容可得,事先亚某曾多久提出两个人想要进一步的发展,也就是发生关系,永某并没有明显表示拒绝,另外通过当天晚上的出租车的监控记录显示亚某送永某到家中是永某自愿的,两个人当时有说有笑的不存在胁迫行为。
第三,从周边邻居的询问得知,当天晚上并没有听到呼救的声音,另外永某也表示当时他们是半推半就的发生关系 永某并没有明显的反抗行为。永某提出之所以没有呼救,是因为害怕此事传出去影响她的声誉,我认为这种解释实在是让我难以以信服,试问如果真的是不愿意发生关系,还会一声不吭的吗? 第三,对于永某所说的反抗行为,在其身上并没有找到抓死伤痕和其他的佐证,不能证明有暴力手段。 综上所述没有证据证明亚某对永某采取了暴力、威胁等手段,也没有证据证明永某当时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状态,在永某身上也没有找到类似的伤痕,对于当时发生关系的发生是否违背亚某的意志,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亚某应不构成犯罪。
对于夫妻,情侣,恋人之间的强奸例子,我们不能仅凭一方的一面之词就能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法律上不支持事后强奸,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如果你一开始是自愿的,后来两个人闹矛盾,你出于报复告男方侵犯了你,那么这种情况对男方真的公平吗?很显然对男方不公平,因此对于此类事情,我们一定要严谨再慎重,根据多方情况来考虑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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