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检察官,我们已经达成调解协议,而且已经拿到三分之一的欠薪款,剩下的七到十五之日就能拿到,您为我垫付的诉讼费想还给您,真想当面谢谢您!”在外地办案的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闫利芬接到了农民工白某的电话,他们被拖欠的72.66万元工资终于有了着落。
2019年6月起,白某等94人经人介绍,陆续在葫芦岛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的大同市云冈区某酒店从事装修工作,白某等94人按照约定提供了劳动,但之后该建筑公司未依约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达111万余元。在多次索要无果后,白某等人于2019年11月12日将该情况向云冈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反映。劳动监察大队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装修项目还存在其他欠薪行为,且该项目欠薪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欠薪单位与建设单位相互推诿,极不配合,遂将该线索移交云冈区检察院,请求检察院办理。 云冈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立即着手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听取当事人意见,同施工方和建设方沟通联系,释法说理,争取协商解决。但由于承包方和建设方相互推诿,多次借故拖延,云冈区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农民工诉讼主张权利,于2020年1月2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农名工白某是陕西西安人,因2019年6月份来同以来,施工方和建设方只付了几千元的生活费,无力再支付诉讼费用,缓交诉讼费又要求出具老家街道的贫困证明。临近年关,为了让白某尽早将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中,检察官闫利芬为其垫付了500元诉讼费用。之后法院于1月7日立案,另外3起20人农民工于诉前达成了和解。 因受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2月3日开庭审理的该案延期。疫情好转之后经过区政府、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多次商讨,共商对策,形成合力,克服疫情影响,推进该案件的解决。 4月9日,由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10起7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在云冈区法院开庭审理。检察官以支持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宣读了《支持起诉书》,阐述了检察机关为农民工维权的主张,并依法对法庭审判活动实行同步监督。 庭审中,被告对原告的起诉事实和诉讼请求,以及检察院支持起诉书内容均认可,双方均同意调解,被告当庭支付了30万元的劳务工资。其中3起庭外达成和解撤诉。(张婷婷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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